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山东省冬季清洁取暖规划
(2018—2022年)的通知
鲁政字〔2018〕178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山东省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8—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8—2022年)
清洁取暖是指利用清洁化燃煤(超低排放)、天然气、电、地热、生物质、太阳能、工业余热、核能等清洁化能源,通过高效用能系统实现低排放、低能耗的取暖方式,包含以降低污染物排放和能源消耗为目标的取暖全过程,涉及清洁热源、高效输配管网(热网)、节能建筑(热用户)等环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清洁取暖的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委关于印发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2100号)要求,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全省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科学有序开展,特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编制的基准年为2017年,规划期限为2018-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