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清洁供热平台讯:日前,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发布征求《青海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为并网发电厂、储能电站、蓄热式电锅炉等参与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制定相关规则。
意见稿指出,现阶段,青海省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品种包括有偿调峰、启停调峰、共享储能调峰和蓄热式电锅炉调峰。其中,蓄热式电锅炉调峰是指在电网有调峰需求时,蓄热式电锅炉用户按照调度机构指令增加用电负荷而提供的调峰服务。
针对蓄热式电锅炉调峰,意见稿提出,蓄热式电锅炉调峰交易模式将分为双边交易和集中交易。双边交易指由蓄热式电锅炉与风电场、太阳能电站开展协商确定调峰交易时段、电价和交易电力、电量,并通过调度机构安全校核后执行的交易。
集中交易指由蓄热式电锅炉用户与风电场、太阳能电站根据市场需求向辅助服务交易平台提交包含交易时段、交易电力、交易电量、交易价格等内容的交易意向,由调度机构进行安全校核后撮合并执行的交易。蓄热式电锅炉参与调峰辅助服务集中交易时,辅助服务费用暂按照0.1元/千瓦时进行补偿。
意见稿提出,蓄热式电锅炉调峰服务补偿费用,由受益风电场、太阳能电站分摊。计算方式如下:
公式:各风电场、太阳能电站蓄热式电锅炉调峰支付费用=(各风电场、太阳能电站月度有偿调峰支付费用/全省月度有偿调峰总支付费用)*蓄热式电锅炉调峰补偿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