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北的冬天总是来得早一些……
初冬之际,我国大部分地区还在感受秋末的余温,塞北之地却已经地白风色寒。
冬季供暖便成为了关乎国计民生的一件头等大事,随着我国《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白皮书等指导性文件的发布,低碳供热成为了供暖行业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
作为我国推进低碳供热的重点地区,甘肃省通过《甘肃省冬季清洁取暖总体方案(2017-2021年)》、《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及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等一系列政策,大力支持煤改电等清洁供热方式的普及。
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甘肃省政府在推进煤改电的工作中,关于电价调整的利好政策。
2021甘肃省峰谷电价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及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指出,甘肃省销售电价峰谷时段为:高峰时段7:00-9:00、18:00-24:00;低谷时段2:00-4:00、11:00-17:00;平段为除高峰、低谷段的其他时间。
峰谷价差浮动标准不变,即:高峰时段标准在平段标准基础上上浮50%,低谷时段在平段标准基础上下浮50%。酒泉、嘉峪关地区不再单独划分时段,执行全省统一峰谷时段。调整后的销售电价表及峰谷时段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2017-2021甘肃省销售电价变化